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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中心
继续教育项目审批
办理流程
材料清单
相关附件
政策依据
办理方式

 继续教育项目(合作办学、委托办学)审批、合同审核办事步骤说明
1、办学单位选定合作办学方(委托方)进行洽谈。
2、办学单位验证合作方办学资质。
3、对有资质的合作方,办学单位集体决策是否合作办学。
4、对于拟合作办学的项目集体决策拟定合同主要条款。
5、办学单位填写项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项目审批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合同专用章用印审批表》,办学单位意见栏由分管继续教育的领导签字盖章,《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项目审批表》财务部门签署意见后,到继续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6、经法律顾问审核后的合同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合同专用章使用规定》的权限由相关人员签署、中心盖章。
7、继续教育管理中心对合同进行编号登记、归档管理。
8、办学单位将合同履约情况向继续教育管理中心报备。步骤9:作为办学主体需向培训学员发放结业证书的,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管理规定(暂行)》,由办学单位向继续教育管理中心申请核发统一印制的与所办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一致的、写实性结业证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项目(自办班)审批办事步骤说明
1、办学单位集体决策办学项目。
2、办学单位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项目审批表》,办学单位意见栏由分管继续教育的领导签字盖章、财务部门签署意见后,到继续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3、办学单位开始办班。
4、办班结束后,办学单位将向继续教育管理中心报备。步骤5:作为办学主体需向培训学员发放结业证书的,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管理规定(暂行)》,由办学单位向继续教育管理中心申请核发统一印制的与所办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一致的、写实性结业证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杭电继教[2017]43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杭电继教[2017]182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规定》杭电继教字[2016]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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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网上办理

 继续教育项目(合作办学、委托办学)审批、合同审核办事步骤说明
1、办学单位选定合作办学方(委托方)进行洽谈。
2、办学单位验证合作方办学资质。
3、对有资质的合作方,办学单位集体决策是否合作办学。
4、对于拟合作办学的项目集体决策拟定合同主要条款。
5、办学单位填写项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项目审批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合同专用章用印审批表》,办学单位意见栏由分管继续教育的领导签字盖章,《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项目审批表》财务部门签署意见后,到继续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6、经法律顾问审核后的合同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合同专用章使用规定》的权限由相关人员签署、中心盖章。
7、继续教育管理中心对合同进行编号登记、归档管理。
8、办学单位将合同履约情况向继续教育管理中心报备。步骤9:作为办学主体需向培训学员发放结业证书的,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管理规定(暂行)》,由办学单位向继续教育管理中心申请核发统一印制的与所办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一致的、写实性结业证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项目(自办班)审批办事步骤说明
1、办学单位集体决策办学项目。
2、办学单位填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项目审批表》,办学单位意见栏由分管继续教育的领导签字盖章、财务部门签署意见后,到继续教育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3、办学单位开始办班。
4、办班结束后,办学单位将向继续教育管理中心报备。步骤5:作为办学主体需向培训学员发放结业证书的,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管理规定(暂行)》,由办学单位向继续教育管理中心申请核发统一印制的与所办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一致的、写实性结业证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杭电继教[2017]43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杭电继教[2017]182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规定》杭电继教字[2016]第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