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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医疗补助结算
医疗服务-校医院-医保办-杜鹃-综合楼329-86919068-822/86915130-2019-10-30
/Art/Art_33/Art_33_293.aspx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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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教职工医疗补助结算流程步骤说明
1、由浙江省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统计个人上年度全年自负超2万的人员。并向相关人员或者委托校医保办收取相关人员的医疗材料原件。
2、浙江省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按照相关政策进行二次救助型补助。
3、报销完毕后通知校医保办工作人员至浙江省省级医疗服务中心取回《浙江省省级单位医疗费用公务员救助型补助核拨表》,将报销金额打款至计财处。
4、计财处根据校医保办提供的报销金额及工号等打款至教职工银行卡。
《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办法》(浙人社发[2016]113号)、《浙江省省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浙人社发[2016]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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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医疗补助结算流程步骤说明
1、由浙江省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统计个人上年度全年自负超2万的人员。并向相关人员或者委托校医保办收取相关人员的医疗材料原件。
2、浙江省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按照相关政策进行二次救助型补助。
3、报销完毕后通知校医保办工作人员至浙江省省级医疗服务中心取回《浙江省省级单位医疗费用公务员救助型补助核拨表》,将报销金额打款至计财处。
4、计财处根据校医保办提供的报销金额及工号等打款至教职工银行卡。
《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办法》(浙人社发[2016]113号)、《浙江省省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浙人社发[2016]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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