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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出国(境)交流带队申请
办理流程
材料清单
相关附件
政策依据
办理方式
学生出国(境)交流工作小组选拔、审核各交流团组带队教师,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选派、选派人数以及具体人选。
    带队教师选派原则:
    1.由报名人数多的学院依次优先选派;
    2.选派2名及以上带队教师时,原则上由学院和相关部门共同选派;
    3.新拓展的校级交流项目原则上需从相关部门选派1名带队教师。
    学院或部门自主设计和组织的交流项目,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学生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带队教师人数和人选。
    带队教师需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英语沟通能力和学生团队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工作小组审核带队教师名单后,提交外事主管校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国际处办理因公出国(境)相关手续。
    带队教师需遵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带队教师承诺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带队教师的费用由所在学院或部门承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照《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规定》(浙财行〔2014〕30号)及《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行〔2017〕77号)中制定的标准,核报国际机票、护照、签证、住宿、交通等费用,在外期间伙食或公杂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1.含餐项目每人每天补贴30美元;
2.不含餐项目每人每天补贴60美元。
    学院或部门组织的交流团组带队教师补贴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以上标准执行,额度不高于浙江省制定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规定的标准(浙财行〔2017〕77号)。


带队教师申请表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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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出国(境)交流带队申请
办理流程
材料清单
相关附件
政策依据
网上办理
学生出国(境)交流工作小组选拔、审核各交流团组带队教师,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选派、选派人数以及具体人选。
    带队教师选派原则:
    1.由报名人数多的学院依次优先选派;
    2.选派2名及以上带队教师时,原则上由学院和相关部门共同选派;
    3.新拓展的校级交流项目原则上需从相关部门选派1名带队教师。
    学院或部门自主设计和组织的交流项目,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学生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带队教师人数和人选。
    带队教师需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英语沟通能力和学生团队管理能力,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工作小组审核带队教师名单后,提交外事主管校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国际处办理因公出国(境)相关手续。
    带队教师需遵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带队教师承诺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带队教师的费用由所在学院或部门承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照《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规定》(浙财行〔2014〕30号)及《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行〔2017〕77号)中制定的标准,核报国际机票、护照、签证、住宿、交通等费用,在外期间伙食或公杂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1.含餐项目每人每天补贴30美元;
2.不含餐项目每人每天补贴60美元。
    学院或部门组织的交流团组带队教师补贴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以上标准执行,额度不高于浙江省制定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规定的标准(浙财行〔2017〕77号)。


带队教师申请表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