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申请。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或已婚职工探望配偶,需提交所在部门开具的单身证明或配偶异地证明。
2、开具探亲单。教职工探亲前在人事劳资科(行政楼410)开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职工探亲单》。
3、亲属所在单位、社区盖章。教职工探亲时,由亲属所在单位或社区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职工探亲单》上盖章。
4、人力资源部审核。人事劳资科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职工探亲单》审核盖章,提供报销项目号。
5、费用报销。申请人自行网上财务预约,凭探亲单及车票到财务处报销。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杭电人[2013]2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