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客座)教授聘任
教职工事务-人力资源部-人才开发科-张纯-行政楼402-86915031-20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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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聘任单位按照学校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和聘任条件提出拟聘人选,经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讨论并填写申报表;
2、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专指外籍兼职教授);
3、人力资源部审核;
4、主管领导批准并签字;
5、校领导颁发聘书。
依据《杭州电子工业学院兼职教授、客座教授聘任办法》(杭电人〔2003〕191号)。
《杭州电子工业学院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任管理规定》杭电人[2003]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