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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办班审批
教职工事务-组织部-组织科-孟金环-行政楼711-87713521-2019-10-28
/Art/Art_8/Art_8_24.aspx
办理流程
材料清单
相关附件
政策依据
办理方式
1、学校党校下发通知;
2、开班前一周,各分党校报送培训计划至学校党校;
3、学校党校审核;
4、审核通过后,各分党校开展培训;审核不通过,分党校重新制定培训计划;
5、各分党校组织开展结业考核;
6、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各分党校完成资料整理存档;并报送培训班办班总结至学校党校(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盖章;办班总结含学员名单、考勤情况、作业上交情况、考核结果等);
7、发展对象培训考核合格的,学校党校制作下发结业证书。
《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教育培训的规定》(杭电组通﹝2018﹞10号)
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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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
1、学校党校下发通知;
2、开班前一周,各分党校报送培训计划至学校党校;
3、学校党校审核;
4、审核通过后,各分党校开展培训;审核不通过,分党校重新制定培训计划;
5、各分党校组织开展结业考核;
6、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各分党校完成资料整理存档;并报送培训班办班总结至学校党校(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盖章;办班总结含学员名单、考勤情况、作业上交情况、考核结果等);
7、发展对象培训考核合格的,学校党校制作下发结业证书。
《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教育培训的规定》(杭电组通﹝2018﹞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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