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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住房补贴及配偶职级差补贴申请
办理流程
材料清单
相关附件
政策依据
办理方式
199812月底前工作的人员申领一次性住房补贴及配偶职级差补贴程序

一、申请对象

凡于1998年底前参加工作(读硕士计入工作时间),实物分房面积未达本人标准(一般教职工70m2,中级或科级80m2,副高或处级90m2,正高或厅级120m2)的退休教职工及未享受过实物分房的退休教职工均可申请一次性住房补贴,配偶职级低于本人职级的可再申请配偶职级差补贴。

其中,属于学校引进人才的,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引进人才特殊待遇实施办法》(杭电人[2017]115号)规定,如已享受引进人员购房补助,则不再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

引进人才的配偶能否申领住房补贴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引进人才特殊待遇实施办法》(杭电人[2017]115号)规定执行。

二、申请程序

1、根据学校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的年度安排情况,一般每年1次在10-11月份集中受理符合条件教职工的申请,或根据有关通知的时间受理申请(因职级提升的个人一次性补贴补差一般在退休时申请)。

2、符合条件教职工下载或领取《浙江省省直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申请申报表》。

3、填写好申请表后将表及附送材料返回,其中已婚者须经配偶单位在申请表相关栏目盖章(配偶无单位的,须由户口所在街道签署意见并盖章;外地单位者除单位盖章外还需提供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房改办盖章的配偶住房及补贴情况证明)。附送材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单身者本人复印件);本人工龄职级证明(申请配偶职级差补贴需提供双方工龄职级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已购房改房、专用房、经适房等产权证复印件;外地调入需开外地房改办房改证明(是否享受过实物分房和住房补贴);农村户口需提供批地建房证明;本人及配偶涉及部队的,需提供《涉及部队住房及住房补贴人员情况证明》。

4、公共事务管理处受理申请并审核后,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学校上报省教育厅、省直房改办审批。

5、上级房改机构和政府部门批准后将补贴打入本人专户储存。

三、补贴的提用

教职工在购买了商品房或退休后,即可提用本人专户储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

(一)在职教职工的提用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都需复印)。

2、本人或配偶购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书)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如购房人姓名是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个人银行卡号。

(二)退休教职工的提用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都需复印)。

2、退休证复印件。

3、提供个人银行卡号。

四、199812月底前工作的人员申领住房补贴流程图

   

注:一次性住房补贴标准为1200/平方米,享受的面积标准分别为70平方米(一般)、80平方米(科级/中级)、90平方米(处级/副高)、120平方米(厅级/正高)。

 

 
浙江省省直属单位住房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直属单位(杭州市市区)住房补贴资金筹集、拨付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省直房发[2001]1号)、关于审批发放省级机关职工夫妻职级差和补足配偶住房补贴的有关规定(浙直房发[2003]2号)、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引进人才特殊待遇实施办法》的通知(杭电人[2017]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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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住房补贴及配偶职级差补贴申请
办理流程
材料清单
相关附件
政策依据
网上办理
199812月底前工作的人员申领一次性住房补贴及配偶职级差补贴程序

一、申请对象

凡于1998年底前参加工作(读硕士计入工作时间),实物分房面积未达本人标准(一般教职工70m2,中级或科级80m2,副高或处级90m2,正高或厅级120m2)的退休教职工及未享受过实物分房的退休教职工均可申请一次性住房补贴,配偶职级低于本人职级的可再申请配偶职级差补贴。

其中,属于学校引进人才的,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引进人才特殊待遇实施办法》(杭电人[2017]115号)规定,如已享受引进人员购房补助,则不再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

引进人才的配偶能否申领住房补贴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引进人才特殊待遇实施办法》(杭电人[2017]115号)规定执行。

二、申请程序

1、根据学校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的年度安排情况,一般每年1次在10-11月份集中受理符合条件教职工的申请,或根据有关通知的时间受理申请(因职级提升的个人一次性补贴补差一般在退休时申请)。

2、符合条件教职工下载或领取《浙江省省直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申请申报表》。

3、填写好申请表后将表及附送材料返回,其中已婚者须经配偶单位在申请表相关栏目盖章(配偶无单位的,须由户口所在街道签署意见并盖章;外地单位者除单位盖章外还需提供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房改办盖章的配偶住房及补贴情况证明)。附送材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单身者本人复印件);本人工龄职级证明(申请配偶职级差补贴需提供双方工龄职级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已购房改房、专用房、经适房等产权证复印件;外地调入需开外地房改办房改证明(是否享受过实物分房和住房补贴);农村户口需提供批地建房证明;本人及配偶涉及部队的,需提供《涉及部队住房及住房补贴人员情况证明》。

4、公共事务管理处受理申请并审核后,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学校上报省教育厅、省直房改办审批。

5、上级房改机构和政府部门批准后将补贴打入本人专户储存。

三、补贴的提用

教职工在购买了商品房或退休后,即可提用本人专户储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

(一)在职教职工的提用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都需复印)。

2、本人或配偶购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书)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如购房人姓名是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个人银行卡号。

(二)退休教职工的提用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都需复印)。

2、退休证复印件。

3、提供个人银行卡号。

四、199812月底前工作的人员申领住房补贴流程图

   

注:一次性住房补贴标准为1200/平方米,享受的面积标准分别为70平方米(一般)、80平方米(科级/中级)、90平方米(处级/副高)、120平方米(厅级/正高)。

 

 
浙江省省直属单位住房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直属单位(杭州市市区)住房补贴资金筹集、拨付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省直房发[2001]1号)、关于审批发放省级机关职工夫妻职级差和补足配偶住房补贴的有关规定(浙直房发[2003]2号)、关于印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引进人才特殊待遇实施办法》的通知(杭电人[2017]115号)